2012大數盃慢速壘球章程
一、比賽時間:
2012年12月15~16日
二、比賽地點:
台南市文中66A、文中66B球場
三、報名對象:
全國各大專院校(純粹、應用、商用)數學系之學生及教職員均可參加。比賽期間選手應攜帶學生證或教職員證,以備查驗,未帶證件者,不得參加比賽。若學生證無101學年度註冊章者,需準備在學證明以備查驗。
四、賽制:
1.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,其餘採單淘汰制。
2. 預賽有和局,採積分制,勝隊2分,和局各得1分,敗隊0分。若積分相同則依序以對戰成績、失分率(失分率=失分÷局數)、得分率(得分率=得分÷局數)、總失分、總得分,若以上皆相同則以抽籤決定。其餘比賽無和局。
3. 晉級複賽隊伍之對戰順序及場次於晉級時直接抽籤。
4. 若因天候關係無法比賽時,大會有權更改賽制及重抽賽程。
五、競賽辦法:
1. 每校至多報名一隊
2. 比賽之先後攻由雙方派員猜拳決定。
3. 採60分鐘7局制,即打滿60分鐘時當局為最後一局或打滿7局則比賽結束。若是上半局打完,下半局後攻之隊伍若分數較高,或三出局前分數超過對方,則判獲勝且比賽結束。
4. 若比賽滿四局差十分(含)以上或滿五局差七分(含)以上,則提前結束比賽。
5. 棄權之球隊該場比賽分數計為四局10:0,為敗方。
6. 分組循環賽沒有延長賽,複賽及決賽之延長賽(即打滿60分鐘後或打滿7局)採突破僵局制,延長賽的每一個半局的第一打席開始之前,該隊上局最後三位完成打席的擊球員可以依序直接站上一、二、三壘,成為兩人出局。(例:某隊第七局的最後一位擊球員為第五棒,則第八局開始為兩人出局,第六棒的打擊,第三棒在三壘,第四棒在二壘,第五棒在一壘)
7. 打擊時不得甩棒,若有打者甩棒的情形發生,裁判得以警告乙次,於第二次警告(含)以上,則打者出局,壘上跑壘員回原壘。
8. 因場地關係,若比賽進行中之球掉落水溝、夾於鐵網…….等非正常情況下時,經裁判宣告成為比賽停止球,裁判得視情況給予跑壘員安全進壘。
9. 本次比賽禁止使用Miken系列以及ASA最新公告禁棒清單之球棒。
10. 比賽採用4.5米封殺線。跑壘員於本壘禁止滑壘,若於本壘有滑壘情形發生則判該跑壘員出局。
11. 本次比賽球數由一好一壞開始,好球帶為本壘板加上好球板,投出之球的拋物曲線弧度,其頂點離地面應至少1.82公尺,高度不限。
12. 球員不可穿著金屬鞋底及鐵釘之球鞋,違者勒令退場。擊球員及跑壘員應戴頭盔,違者判出局,在跑壘途中自然掉落者不在此限。
13. 本競賽章程如有未盡事宜,則以2011~2013中華民國慢速壘球規則為準。
六、比賽用球:(由大會提供)
華櫻SB700
七、獎勵:
冠軍:獎盃一座+華櫻SB700球6顆
亞軍:獎盃一座+華櫻SB700球4顆
季軍:獎盃一座+華櫻SB700球2顆
殿軍:獎盃一座
(以上贈送的球皆為新球)
八、注意事項:
1. 各隊應於首場比賽前20分鐘於檢錄台檢錄,每位球員須備妥學生證(需有註冊章,否則須準備在學證明)及具有照片之第二證件。未經檢錄之球員下場比賽為失格球員。
2. 各隊於比賽前10分鐘須向大會提交攻守名單。
3. 隊伍於表定比賽開始時間後遲到10分鐘以棄權論。
4. 背號筆誤,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,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,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。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,則裁判應宣告褫奪比賽。
5. 本次比賽採九人開賽辦法。
6. 所有參賽隊伍均應遵守大會各項規定,若有球隊違反大會規定及自身利益時,不得以各種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。
7.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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